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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作为公司出资

土地纠纷 2023-01-23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公司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等,但是不包括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能用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为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且应未设定权利负担,出资时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直接出资创办公司。因为法律规定了可以出资的范围有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实物出资主要是指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能进行自由转让,所以不能直接出资创办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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