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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 2023-01-26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具有法定性;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产生不以个别确认作为要件;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兼有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双重属性;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有不完全的独占性;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既有主权利又有从权利。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第六条
    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七条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具有法定性;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产生不以个别确认作为要件;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兼有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双重属性;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有不完全的独占性;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既有主权利又有从权利。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第六条
    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七条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特征为:权利保护具有时效性、权利内容的法定性和综合性、不完全的独占性、权利产生不以登记为要件、既有主权利又有从权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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