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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退休后有误工费吗?

社会保险 2023-01-27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休人员退休后一般没有误工费。但退休人员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受到伤害后应当可以就实际损失主张误工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其实际在从事劳动,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减少的,那么其要求赔偿实际减少的收入的误工费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起诉。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无法进行正常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社会上很多人甚至不少法官也认为,60岁以上的人受到伤害后不应计算误工费,其主要依据是我国规定的退休年龄。
    实际上,国家关于退休年龄所作的规定,是对达到一定年龄的劳动者因劳动能力下降或者丧失的保护性规定,达到60岁以上继续参加劳动的劳动者应当获得相应报酬。退休在某种意义上讲,更多的是一种待遇,并不是剥夺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 如果受害者已经退休且没有再次参加工作的,一般没有误工费,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其仍然在提供劳务,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减少的,那么应当支持其误工费的请求。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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