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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刚出狱几个月,但恨透了自己的妈妈跟大哥的所作所为,觉得自己什么也做不了,没有钱,不懂做什么,给不了我以前的生活,很坚定的要离婚,我恳求他回来,好好商量,可以从头开始,但他还是很坚定要离婚,不肯离他就找女人,说要是我承受不了,就马上跟他离婚,不然后果自找,说孩子很财产都给我,但是家里的两栋房子都是他妈妈的,他妈妈不肯分家,这样我如何能拿到财产呢觉得自己什么也做不了,还是很坚定要离婚,就马上跟他离婚,说孩子很财产都给我,这样我如何能拿到财产呢

离婚 2019-06-14 15: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就是家庭暴力,但是举证非常难,如果证据都被毁掉了,就更不好认定了。但是如果真的想离婚,可以照样起诉离婚,男方虽不同意,又不能证明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就算是法院判决不离婚,在6个月之后再次提出离婚,一般法院都会判决离婚的,所以你要有决心。
    同时在离婚期间注意自我保护,一是搬出来单独居住,不直接发生冲突,二是如果他继续对你施暴,就及时拨打110,即可以震慑他,也可以让公安机关留案底,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 如果你不同意,协议离婚不成,那么你们只好通过诉讼离婚,关于房产,你们在婚内购买,在你们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包括贷款没还的债务)。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每月按照其月收入的20%-30%支付)。

  •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关于抚养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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