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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借款人写借据,签字按手印,结果他写的身份证号码他不能去法院起诉他吗?

债务追讨 2023-01-29 07: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之间没有借条,对方借钱后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大概流程为:写起诉书;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执行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当事人不能仅拿着欠条直接去法院起诉,借条只能作为证据。当事人还应该撰写一份民事起诉状,需要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也就是有明确的被告,根据被告的数量提供起诉书副本,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之后,交纳诉讼费,等待开庭即可。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不能仅拿着借条直接起诉,借条只能作为证据。当事人应该撰写一份民事起诉状,需要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也就是有明确的被告,根据被告的数量提供起诉书副本,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之后,交纳诉讼费,等待开庭即可。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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