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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女方,财产分割也归女方所有,但在离婚后三个多月,男方趁女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偷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在买面民贷抵押,但女方毫不知情,这个受法律保护吗?请问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女方,财产分割也归女方所有,土地使用证,这个受法律保护吗?

离婚 2019-06-02 01: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关于财产;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水岭,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
    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婚后不管谁还贷,均是夫妻还贷,房子数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分得还贷的一半以及还贷期间的房子增值的部分。
  • 关于抚养权这个问题,小孩由归谁抚养,主要看一方是否对其成长有利的角度出发。具体包括经济能力、家庭责任及不适合抚养小孩的各种因素来综合决定的。目前就你而言,现在的司法实践,若有两个小孩,一般是各判一个。
    当然,具体情具体分析,也有些个案是同时判决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均由一方抚养,
  • 第一,财产分割问题:该房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应予以平均分割,一方要求将房产分割至其名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现在市场价值对其进行补偿,对于未还完的贷款部分,则视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抚养权问题:关于孩子抚养权,如有一方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或另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都有可能会影响到最后孩子抚养权归谁享有。
    鉴于小孩至今未成年,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享有抚养权的乙方有权要求另一方一次性或按月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在1000元每月范围。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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