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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刘x、钱X、潘X与程X,持股比例依案情: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刘X、钱X、潘X与程X,持股比例依次为40%、28%、26%与6%。章程规定设立时各股东须缴纳30%的出资,其余在两年内缴足;公司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刘X担任董事长,钱X担任总经理并兼任监事。各股东均已按章程实际缴纳首批出资。公司业务主章程规定设立时各股东须缴纳30%的出资,公司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各股东均已按章程实际缴纳首批出资。

公司成立 2019-06-11 02: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第50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2,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所以,法定代表人是甲。3,符合,公司法第50条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4,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在转给股东之外的人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需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5,不具有。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证监会批准。

  • 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但要有一或两名的监事,所以还是要设立监事这个职位的。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您采纳。

  • 1、设立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章程应按《公司法》的规定制定,但可以对《公司法》中规定可以由章程自行规定的事项进行变通规定;
    2、股东转让股份本身是一种合同行为,可以协商确定股份价格,而不必按出资原价转让;
    3、章程的该项约定有效!
    4、可在公司成立后按股东认缴新的出资处理,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进行记载。
  • 新公司法取消了对一般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但是还是有一些特定行业的公司需要。如下:
    一、证券类公司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二、基金类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注册限额为1亿 元,且为实收资本。
    三、信托公司
    8、信托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 元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 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
    四、商业银行
    10、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 亿元,且为实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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