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现在遇到了合同纠纷,商场招商口头穿承诺不兑现,签订的定金合同本来一式两份被商场收回,之后签订的正式合同没有明细公示。2022年3月18日签订定金合同22日签订的正式合同,合同上都是对甲方有利的,没有任何保护乙方正当权益的,签订时问过后续有没有其他费用,招商人员口述无任何其他杂费.在4月3日向商场放缴纳了装修押金1万元,在5月22日突然被告知要缴纳一些不合理并且从未公示的费用要从装修押金里扣,当提出质疑后,甲方在5月29日告知他们整理出一份补缴费用清单!且清单无收费依据,收费不合理!请问这样违反了合同法嘛?如果提起诉讼能够帮助解决问题,能够维护我们商户的合法权益吗!谢谢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1-30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致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有关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