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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为了学区定了一个房子,签完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一直不给,图片也不给)交了两万定金,现在不想买这个房子了,我想要回这两万元,可是开发商不退还

房屋买卖 2023-01-31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不同意退定金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同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定金是房屋买受人确定房屋后向开发商支付的一笔费用,如按合同约定履行定金会抵作价款。如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受人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就认购协议外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2、购房者与开发商均无法证明是对方原因导致未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的,视为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恢复原状,退还定金;
    3、房屋认购协议签订后,购房者不能证明开发商拒绝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开发商已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文本,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协议时同意将按照公示文本签订的,又以公示文本不公平为由拒绝签约的,法院不支持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在买房中介交了一万元定金,不想买了一般是不能退回的。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买方不想买了就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情况,所以定金是不可以退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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