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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公司送乐友产品因纸箱破损对方仓库没有收货,于是,由物流公司转到天津董丽贤处;董丽贤处又因纸箱破损严重,认为影响正常销售,退由物流公司返回来。我在2月18日在ERP里面做了销退折让单,但因仓库后来将该单入成0进行了结案,我没有对此结案进行核对数量的查询。现仓库表示没有收到这批退货,也找过物流,物流也说退回来了。现在因时间较长,物流公司无法查询退回的具体时间,也无法提供退货清单,目前这批货实在查询无果。
具体金额合计:17837元。
这个问题我主要是没有及时跟进货品退回,造成现在这秕货找不到了。

请问一下,一般我需要赔偿公司多少损失呢?退由物流公司返回来。物流公司无法查询退回的具体时间,一般我需要赔偿公司多少损失呢?

合同纠纷 2019-06-06 0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
    ”  你在网上手机卖家处购买了手机并付了货款,你与卖家之间形成了网购合同关系;卖家作为托运人委托速递公司将货物交付给你,卖家与速递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根据以上法律和规定,你只能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损失。
  • 修订后的《邮政法》提高了邮件的赔偿标准。针对保价的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当消费者受到侵权时,可以要求销售商赔偿,如果销售商不给予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号码12315。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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