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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先是超市用的,后来超市需要卖热食,于是去变更了一下,加了一个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那我之前的税务登记证还能继续使用吗?个体工商户,于是去变更了一下,加了一个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那我之前的税务登记证还能继续使用吗?

综合法律 2019-03-14 03: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 一、变更登记内容、资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材料外,变更经营范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二、办理变更程序:
    1、办事程序: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照(通知书)
    2、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通知书)
    三、变更登记收费:
    登记费:每户每次收十元。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毕。
  • 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变更,有可能涉及税种、税率等变更,故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十九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 你好,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程序如下:
    (一)申请 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管理岗位领取填写和提交如下申请资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及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4)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资料(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5)《税务登记变更表》
    (6)《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涉及税种变更的)
    (7)其他有关资料。
    (二)受理 税务登记管理岗位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
    1、对纳税人报送的变更登记表及附列资料进行核对,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有无漏缺项目
    2、对变更法人代表的,利用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比对,检查是否有在案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记录
    (四)证件制作、发放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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