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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办了一个宴会,实际上同居了三个月,但是没有领证。同居前,我给了30万彩礼,私下给了3万。同居后,女方一直不愿意领结婚证。我能要求退多少?

彩礼 2023-02-04 0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未领结婚证的情况下,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主张退还彩礼。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
    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 法律分析:同居不是退还彩礼的阻却事由,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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