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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集体企业职工,1998年单位改制,解除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但是继续留在本单位作为托管人员,单位发工资,缴纳社会保险。2008年,我在保留单位托管人员身份的同时占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2017年以原单位职工名义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待遇。但是,原单位停发我统筹外的费用。请问,我如何维权?解除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领取养老金待遇。原单位停发我统筹外的费用。我如何维权?

保险纠纷 2019-02-16 12: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
    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的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到2013年沈阳已经连续8年上调养老金,现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水平已经达到1600元左右,惠及了超过90万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
    如果按照2013年企业养老金上调10%、人均1600元来计算,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就会增加160元今年的沈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
      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沈阳已经连续8年提高养老金标准,今年还会提高吗?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说出肯定的答案,企业退休养老金今年还会上调。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说:“今年沈阳的养老金还会上调,但是涨幅多少现在还无法确定,因为需要国家和省的相关部门审批。
    ”  虽然现在涨幅还无法确定,但过去8年沈阳市企业退休养老金的涨幅都超过了1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消息,2012年~2016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以年均不低于10%的速度增长。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3年沈阳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涨幅应该不会低于10%。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上涨10%,人均1600元来计算,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就会增加160元,最后会达到1760元。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有三种形式,一是城镇职工,二是城镇居民,三是农村居民。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江苏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补缴对象为:具有我省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补缴办法为: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后,从补缴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6月30日尚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例如:张师傅56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还有4年,可向前一次性补缴11年),之后继续按我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此次补缴的缴费基数按1996年以来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确定,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据悉,此次补缴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参本次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历年按时足额到账”,待遇计发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执行。此类人员不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不再进行新老办法对比。加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在待遇计发方面,年满55周岁,基本养老金为
    583.7元;年满60周岁,基本养老金为
    622.5元。
  • 退休人员异地生存验证有三种方式:
    一、在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本人携该《认证表》和本人身份证、离退休证、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进行认证,如居住农村的在乡政府或镇政府进行认证。再将认证盖章的《认证表》寄回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在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采集指纹、人脸,然后申请互联网人脸认证系统办理资格认证;
    三、居住地和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都参加了人社部异地认证平台的,可通过原企业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局提出异地联网认证申请参加异地联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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