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一下,关于选举村里委员会的事。老人现在身体不便,有三个儿子,老大在床上躺着不能动,老二不在了,户口在三儿子家户口本上,选举的话三儿子可以代替选举吗?还有以后老人不在了房产应该怎么分配关于选举村里委员会的事。老人现在身体不便,选举的话三儿子可以代替选举吗?还有以后老人不在了房产应该怎么分配

综合法律 2019-05-03 1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有一煮,就按照遗嘱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 公民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继承遗产,与继承人的户口性质没有关系。
    因此房产的继承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要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可以代书遗嘱,但是形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蚌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