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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父母不同意到民政局去办理收养协议,私下处理行吗

综合法律 2019-02-28 1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法的收养手续如何办理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 签订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
    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所以收养人和送养人在签订该协议时一定要从以下方面多加注意:
    (一)明确收养人和送养人的主体资格
    收养人和送养人的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收养协议将无效,所以当事人在签订收养协议时,应当从以下方面了解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条件。
    (二)写明收养协议具体内容
    收养人和送养人需将双方达成的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加以明确,以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实践中,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常常涉及到继承、抚养问题纠纷。
    所以建议在收养协议中明确指出:
    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
    2、有互负抚养的义务;
    3、有互享继承的权利;
    4、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 收养未成年的婴儿,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
      如果私下签订协议,收养婴儿的,该协议自始无效,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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