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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个人帮我的两个朋友的小孩找学位,他拿了钱学位没找到跑路了,我是中间人只好把钱退还给别人,现在派出所抓到了这个人,他退了一半的钱给我,还差一半的钱没有退,现在派出所起诉他刑事责任,还有一半的钱~两万六千能拿回来吗,请你全程跟踪这案件民事诉讼,需要多少费用。人在看守所里,钱能拿回吗?现在派出所起诉他刑事责任,还有一半的钱~两万六千能拿回来吗,需要多少费用。人在看守所里,钱能拿回吗?

刑事辩护 2019-06-06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刑事责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且统一的定义。但从理论上人们普遍认同的是,刑事责任是一种“否定性评价和谴责”。在我们国家的司法实践上,实际也同样体现这一点。  简而言之,刑事责任是根据相关刑事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因其所犯罪行为而应受追究的法律责任。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此处所依据的法律不是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私法,而是依据我国最为严厉的刑法。因此,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等存在着很大差别,不仅仅是程度上的区别,更有性质的差异。
    举个例子,一个人因为签了合同不履行,承担的仅是违约的民事责任,而一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承担的将可能是刑事责任。前者可能是赔偿,而后者则可能面临限制或失去人身自由的惩罚。
  • 轻伤案件已经在派出所调解的,检察院仍可以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轻伤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由法院予以从宽处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所以,轻伤案件在公安机关达成和解协议后,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仍是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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