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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南通农村的宅基地翻建是怎么算面积的?

土地纠纷 2023-02-08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如下:
    1、1到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3、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4、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八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如下:
    1、1到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3、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4、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八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规定是:
    1、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2、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各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以内,四人的农户100㎡以内,五人的农户110㎡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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