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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一四年深圳下的社保卡,辞职后一直没用,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劳动纠纷 2019-02-03 05: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辞退我,没交社保怎么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被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工作是在一年内公司未与你签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没给劳动者交社保,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依法补交,如果不能补交的,由公司承担因不能补交社保的损失。
  •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取社会保险中的公积金: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 社保卡里面的钱一般情况是不可以取出来的。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除了上面的4种情况,其余情况是无法退保的,当然社保里的钱也别想取出来,不过社保不可以退但还是可以转移的。
    公积金的提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4、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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