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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真的没什么感情的,我想离婚了但是对方不同意,所以可以请律师提供一份离婚诉讼答辩状范文么

离婚 2018-07-18 1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什么情况不受理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主要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女方和他人同居等,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 必须交给法院两份,这两份法院自己在卷宗中保存一份,转交给对方一份。n法院在给被告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中,会告诉被告应当交给法院两份答辩状的:“
    二、你方应当在收到×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但法院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无法调解。

    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以下几种:

    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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