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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需要变更矫正到本地司法局矫正,本地司法局不接受怎么办

其他 2023-02-09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
    由司法所提出初审意见,现所在县区司法局发函至拟变更地县级司法局,拟变更地县级司法局转派相应司法所进行情况核实,决定是否同意变更。
    确需超范围就学、就业的须向住所地的司法所、司法局提交申请,并由司法局向即将去的地区司法局发函协助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明确答复同意协助管理。

  • 1、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住地变更的证明材料;
    2、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审批;
    3、社区矫正机构将同变更地的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衔接。
  • 变更居住地司法调查后大概三十五天批下来。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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