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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打了去哪里做伤情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2-09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被打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
    1、被打做伤情鉴定流程如下:
    (1)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
    (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鉴定的范围、鉴定人的种类】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的程序及法律责任】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被打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 打架后做伤情鉴定的地方:打架后应当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一般就近进行鉴定。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被人打了伤情鉴定去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请法医或指定机构鉴定。
    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
    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
    需要聘请公安机关以外的人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鉴定意见的告知义务 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及其处理】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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