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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向债务人担保借款十万元,由于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起诉到法可执行债务人财产吗?

债权债务 2019-01-06 19: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如果你只在借条上写“担保人:某某某”,就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只有写明了“一般担保”或者写“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全部债务时本人才负责偿还”等类似字眼时才属于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简单的说,一般保证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人(即债务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像你所说的情况债权人是可以起诉你的。
  • 起诉不是不需提交起诉状的,却有困难可口头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如果你只在借条上写“担保人:某某某”,就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只有写明了“一般担保”或者写“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全部债务时本人才负责偿还”等类似字眼时才属于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简单的说,一般保证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人(即债务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像你所说的情况债权人是可以起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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