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我要离婚,结婚证找不到了,我老公不愿去补办结婚证,村会计不给写证明,法院不受理,我们俩分居七年了,我老公经常打骂我,我该怎么办我要离婚,结婚证找不到了,我老公不愿去补办结婚证,村会计不给写证明,法院不受理,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09 17: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属于未婚同居关系,若感情不和分手,不属于离婚,双方原归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
  • 为了想要离婚而起诉至法院,没有程序上的错误,原则上法院是应当受理的,但是有些情形法院不受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或者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衡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