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先动手打人的,但是对方两个人把我打伤成腿骨骨折,但是对方没有受伤,请问我的医药费还有其他的一些费用是不是他们要负全部?对方现在不想出医药费,如果立案判刑的话,会判多久的刑?我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请回答详细一点,谢谢!我先动手打人的,请问我的医药费还有其他的一些费用如果立案判刑的话,我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刑事辩护 2019-02-03 17: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找对方付医药费,不过看情况,还是找警察调解吧。不行的话自己想办法垫付,到时候起诉。如果你父亲受伤严重,对方可能还涉及刑事犯罪。
  •   不论谁先动手,打架致人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建议先看病,治疗终结后,及时要求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法维权。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朔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