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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乡长带领办公室主任和出纳员去市里购买办公用品,出纳员负责保管所带现金(8万元),到了市里天已黑,三人走在拥挤的人群中,出纳员对随行的两人说“钱丢了”,于是三人到公安局报案,到了公安局出纳员又说“钱没丢,随后掏出身上装的一万元现金(是准备零花的),并说其余七万元没有拿,本人只是想扰乱阻止乡长他们买成办公用品(有隐情),并不打算私吞这8万元公款,即使不报案也会说明真相的”。公安局以侵占七万元公款拘押该出纳员,检察院以监守自盗起诉。请问这个出纳员究竟是否构成犯罪?涉嫌什么罪?谁有把握能打赢这场官司?需要多少费用?谢谢!并不打算私吞这8万元公款,是否构成犯罪?涉嫌什么罪?需要多少费用?

综合法律 2019-06-01 2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犯罪符合犯罪构成的基本条件,也就是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因此,也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虽然各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都有特殊性,但如果将各种具体的犯罪 构成要件归纳、整理加以概括抽象的话,任何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
  •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
    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但是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
    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 犯罪行为一定构成刑事案件
    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
    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犯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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