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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9月29日办的身份证,今年3月多份被人骗去吸毒然后就被派出所逮住了。让我交了500块钱罚款然后录口供照相按手印,昨天我去拿身份证时派出所还让我验尿,没有验出来,我身份证上面写着2019年8月1日换身份证,我这案底是不是到换身份证的时候就没有了呀?今年3月多份被人骗去吸毒然后就被派出所逮住了。让我交了500块钱罚款然后录口供照相按手印,是不是到换身份证的时候就没有了呀?

刑事辩护 2019-05-20 1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已经因诈骗犯罪而被判刑的,所处的罚金金额在判决书中会有明确的内容,罪犯应该按照判决书所确定的罚金金额缴纳罚金。
    但是,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对于诈骗犯罪而言,法院所应判处的罚金金额没有统一规定,要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如果是属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 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法院对诈骗罪罚款,罚金应当交给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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