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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这个本人工资是税前还是税后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这个本人工资是税前还是税后

工伤赔偿 2019-05-27 10: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此外,根据黑龙江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我省《若干规定》中规定的标准,在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时提出。
    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以终止供养余命年计算,一次性计发20 年;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发l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分两种情况:
    1、分月发放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 一次性享受,其待遇计算办法为:供养亲属为子女的,支付至18周岁,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计算;其它供养亲属,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计算20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5年。

  • 一、首先,每个地方的赔偿薪资标准是不一样的,自己需要去询问当地律师。
    二、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
    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n
    三、具体算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月×本人月工资
    2、工伤就业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3、医疗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4、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本人月工资
    5、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天数×12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治疗天数×3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7、医药费:公司支付
    8、交通费:按实际(协商)
    9、鉴定费检查费:按实际

  • 1、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工资,以工伤赔偿时,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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