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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位大二学生 学校以毕业证为要挟强制让学生去某地实习 收人头费 我们过去实习九个月期间都是以实习工资为工资 别人为3000 我们是1800 说好强制实习六个月自主实习六个月却在合同里给我们签一年 工作地以合同要挟我们不让我们正常离职 (工作地缺人得很)后面学校还让我们交学费 期间我们学校一步未踏入 学校还以培训费为名义收gt班每名同学接近2w 一共约四十位同学 去gt上发现并无优待 且同事有些为初中都未毕业的学生 只不过是早出来几年 期间在qq群里拉了一个人进群 学生找学校退钱 学校含糊其辞说钱都被拉进群的那位先生卷走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如何解决 小生不懂法律 麻烦您为小生解答苦恼学校以毕业证为要挟强制让学生去某地实习 学生找学校退钱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如何解决

合同纠纷 2019-06-06 13: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实习期是否有工资的问题没接到如下:
    1、《劳动合同法》对实习期并无规定,仅对试用期进行了规定。
    2、实习期与试用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 实习生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实习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所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实习生亦应当获得相应的工资。
  • 员工工伤鉴定期间,单位是可以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调换工作的。如果单位是属于正常调动,那么单位可以以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纪辞退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或被辞退,工资应该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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