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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改制企业职工,改制后,与单位连续签订两次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后又签了一年期限劳动合同(2014.8.31至2015.8.31),单位停产给职工放假至2015年8.31,职工要求续签无固定限期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与职工续签合同,要求职工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2015年9月15日已5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在2014年12月已提出退休申请,在2015年又提出,在2015年9月份单位要求办理退休申请必须得先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不签就不给报退休单位不同意与职工续签合同,要求职工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在2015年9月份单位要求办理退休申请必须得先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劳动纠纷 2019-01-25 0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
    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 在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未签订的有关规定是存在的,具体如下: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企业改制申请书是企业改制中的一个重要文件,是指企业向其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改制提交的正式文件。它是一个基础性文件,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其他申请应在此基础上进行。没有企业改组的正式批准文件,就不能进行公司登记。

    企业改革一直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在我国已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企业要作为市场的基本经济单位和竞争主体,必须进行体制改革。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企业改制的基本形式有: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这些申请书的写作统称为企业改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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