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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两岁被车撞了,小腿骨折,车主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应该怎么赔啊!

保险纠纷 2019-03-09 01: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小孩子被车撞,建议做全面的检查。
    2、赔偿不急,可以先将医院的治疗费用赔偿完毕。其他的如残疾赔偿,后续治疗等,以后根据实际的话费再赔偿。
    3、建议由律师来处理,避免出现问题。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车祸事故后的伤者在治疗终结后或者是出院后,一般要进行伤残鉴定,受害人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结论作为依据进行和解、调解或者诉讼。相关赔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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