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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大四,签了一家外地的公司,三方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现在家里人不同意去,需要交违约金吗,可以拿到新三方吗三方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现在家里人不同意去,需要交违约金吗,可以拿到新三方吗

合同纠纷 2019-01-31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劳动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
    但是劳动者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所谓的三方协议,指的就是你、学校、以及单位公司三方之间的协议。其实签不签三方协议,关系都不是很大搜索,但这里边还是有点区别的:
      
    1、因为你是应届生,也就是说,对于你的就业,学校是有责任的,是要负责的,签了三方协议就表示你已经找到了工作了,这个学校成功的教育了你,并顺利的把你推销出去了,以后就跟学校没什么关系了。而这种三方协议,也可以做为学校就业率的一个依据,如果你不签三方协议,学校的就业率就上不去,而且以后你找上门,比如办个暂缓就业什么的,你还得挂靠在学校里边,学校依然有义务替你找工作,为你联系。如果你不签三方协议,直接跟公司签合同,那就是你和公司之间的事情了。你可以根据合同自行处理与公司之间的相关事宜。根据我的经验,一般学校都是要你签三方协议的,这有利于学校就业率,甚至有的学校会在你没找到工作之时,就要你随便盖章。当然,你也可以办理暂缓就业,然后单独同公司签合同,那样就二方协议了,出了问题,你自己跟公司去解决,学校就不掺合了,不过对你来说,区别不大。
      
    2、如果你签了合同再去别的公司应聘,也不是一定不可以,这就要看合同的内容,如果合同规定了最低的服务年限,以及违约金,那么你如果跳槽,肯定就要支付违约金了,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其实问题也不大,因为公司拿你没办法。不过现在公司都很聪明,一般都有这样的条款,所以要你看清公司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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