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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信用卡欠款10万多,现在被银行起诉了,律师事务所那边打电话要求我要还清所有的欠款,但是没有那多钱,这样的情况现在不能按照账单还款了吗信用卡欠款10万多,律师事务所那边打电话要求我要还清所有的欠款,这样的情况现在不能按照账单还款了吗

债权债务 2019-02-01 19: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被银行起诉,无非就是欠款。还款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恶意欠款也叫恶意透支,是相对于善意透支的一种违法行为,恶意欠款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在超过期限、额度内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主要有如下特征:  
    (一)超出了透支限额,是否超过透支限额以信用卡帐户余额轧差数是否超过限额为准;  
    (二)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  
    (三)超限额或超期透支前没有取得发卡行授权的许可,包括逃避授权、伪造授权和骗取授权等情形;  
    (四)透支人主观上有非法占用发行卡资金的故意。  透支人的恶意透支行为,侵害了发卡行的合法权益,按照《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应承担返还透支款和赔偿损失的责任。除此之外,恶意透支还可能导致持卡人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有些恶意透支会构成犯罪。  
    二、信用卡恶意欠款有什么后果?  恶意透支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信用卡在不同地点频繁使用、取现,每次使用取现的金额都在银行规定的限额内,最后形成大量透支再携款潜逃。  
    (二)持卡人申领信用卡时弄虚作假,伪造身份证、私刻公章、伪造保函证明等骗取发卡行的信任,从而领取并持有信用卡之后进行恶意支。  
    (三)持卡人通过假消费等方式套取银行的资金。  关于恶意欠款的后果:恶意欠款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或者规定期限的,仍然与银行保持者联系,一般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属于欠钱没有还的问题,银行可以去法院起诉,然后法院判定持卡人还钱,依法执行你的个人其他财产。  但是如果持卡人欠款后故意避而不见,超过期限或者经过银行催告仍然不还,并与银行失去联系,银行可能就会判定持卡人恶意透支了,就会去公安局报案,立案侦查,这样就会依据刑法来执行。  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你好,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况大揭秘: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买房的部分情况,具体的还有父母出资,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等等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况大揭秘: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以上是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的的部分情况,其他的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就不多说了。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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