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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5月8日跟丽江的一所公办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协议书上约定如果违约要交违约金一万,现在5月12日在我家乡这边另一个学校也要我,我就想留在家乡这边。丽江那边还没有把我的档案转过去,协议书也还没有寄回到大学,请问这样的协议生效吗?要怎样才能不交或少交违约金?协议书上约定如果违约要交违约金一万,请问这样的协议生效吗?要怎样才能不交或少交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19-01-22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竞业限制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职业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天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违法无效。
  • 当事人在协议上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的,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违约方可以依法拒绝。另外,虽然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但约定违约责任的,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情形的,当事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有区别的。  
    1、劳动合同是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书,是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律形式之一;而一般就业协议是暂不具备就业条件的人员与暂不能正式录用该人员的单位之间订立的拟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协议,比如在校学生与将来可能就业的单位之间订立的协议。
      
    2、劳动合同受具体法律(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有比较严格的形式要求,而就业协议则属于一般民事协议,形式和内容法律没有特殊要求。
      
    3、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和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监督检查;而就业协议则没有以上限制,发生纠纷属于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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