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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3年1月出生的,结婚5年了。我想收养一个被遗弃的婴儿。我不知道我是否需要证书

收养 2023-02-22 00: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收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符合条件才可以。收养弃婴是需要书写收养人申请书并且要准备一些必备材料及办理相关的程序。收养的条件必须是不得违反计划生育并且是查找不到弃婴的父母等条件才能进行领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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