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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尾别人的车,对方要求修车之间来回打车费用要我赔偿,这样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2-22 0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被别人的车追尾了可以要求其它赔偿吗
    1、被别人的车追尾了,除了修车款,还可以要求其赔偿交通费,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属于营运车辆的,还可以要求其赔偿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二、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第一时间报交警110,索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
    3、等待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
    4、准备有效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四件套手续,必须索取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即可;
    5、主要责任方先行垫付两车损失费用,手续齐备后交保险公司报销。
  • 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除了修车款,还可以要求其赔偿交通费,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属于营运车辆的,还可以要求其赔偿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 追尾了我全责对方要求赔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费是合理的。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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