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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上班从架上摔下来,老板把我医好了,请问老板怎样给我赔偿我的误工费和护理费

劳动纠纷 2019-02-10 23: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赔付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的举证
    如果是雇用人员护理,护理费就是人员工资;如果是家属护理的,就是家属的误工费用。其证据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诊断证明;
    2、向护理人员支付工资的证明;
    3、家属护理的,按照证明家属误工费用提供证据。
    注意: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应当说明需要护理的时间,需要护理的人数;向护理人员支付工资的证明,应当有雇佣护理人员的签字认可;家属护理的,其护理的误工费用不得过高,否则按照同期同地区的护理工作人员工资收入予以调整。
  • 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给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例如,按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九级伤残的定级原则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无生活自理障碍,是不需要护理的,没有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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