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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造成对方轻伤,是自手的也有对方的谅解书,法院可以不判实刑吗?能判管制或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3-06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一般累犯的构成有三个要素:
    一、前后罪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二、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
    三、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后五年内再犯罪。  目前对于前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缓刑考察期满后五年内再犯罪,是否构成缓刑存在争议:第一种观点:缓刑期满再犯罪构成累犯。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须按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不得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等,至缓刑考验期满,刑罚执行完毕,符合累犯构成的要素三。  第二种观点:缓刑期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缓刑本身不是一种刑罚,而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那么也就是没有执行过刑罚,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不符合构成累犯的要素三。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认定不一致,但多数判决不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受害人向法院出具谅解书后,法院是不会要求受害人撤诉的,但谅解书会作为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的依据。如果是公诉案件,受害人也无权要求受害人进行撤诉。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致人轻伤的情况包括很多种,遇到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举个例子: 
    1、打架导致对方小腿骨折的轻伤害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2、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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