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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欠债逃跑,公司已不再经营,法人想要解除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综合法律 2019-01-28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债务一般情况是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责任的。原因如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除非单位违法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 解除股东的类型分多种,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举个例子,解除“挂名”股东:
    1.免责协议无效.
    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不存在"挂名"之说.如果这个企业合法经营,做法定代表人也没有什么影响.
    3.如果企业出了问题,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响应责任.
    4.法定代表人变更,其实并不负责.企业股东全体签字,更换另外一个人做法定代表人就可以了.
    5.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更换,只能到法院起诉别的股东,要求更换法定代表人了.
  •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股东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股东无法说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分开的,对于公司债务,一个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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