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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司与东莞一家公司签定合同,由我司为对方公司负责设计,在合作期间,对方公司处处刁难我们,。致使我公司工作无法开展,强逼要我司解除合同,并且至今都未付款,而我司为此付出巨大,为维护自身利益只好向法院提取诉讼。法院在收到我司的材料后,一拖再拖,拖了一个月才立案。现在对方公司向我公司提出反诉,法院在邮寄反诉状的时候,只有传票和举证通知书,在我司提出没收到反诉状的时候,法官是忘记了,是他们手下人邮寄的,26号开庭,今天才把反诉状邮寄给我们,一拖再拖。这些材料,每次都是我们一直催着法院,法院才去办理,说什么忘记了,我想,反诉状是一件非常重要的文件, 怎么可能会忘记?!

我方认为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并到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维护被告。如果最终导致原告败诉,原告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谢谢并且至今都未付款,只有传票和举证通知书,今天才把反诉状邮寄给我们,原告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离婚 2019-06-08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一个企业,应当符合起诉条件,并且应当具备相关证据。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它可能对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在企业诉讼中应该备好以下材料:
    一、起诉状
    起诉状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明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
    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签名,如果是由公司法人单位起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立案手续时,起诉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证据材料
    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得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
  • 首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公司,由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当产生合同纠纷时,你不能起诉实施改性的法定代表人,只能起诉公司。其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公司参加诉讼,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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