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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11年前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对方有一定过错),已经进行了赔偿,有谅解书,这会怎么判?谢谢!并且村民也为我们写了一封求情信,现在他家里父母年事已高,还长年吃药打针,当年他有两个孩子,跑出来后前妻带着一个孩子改嫁了,现家里有一个孩子在上初中,他还有一个智障残疾的弟弟,整个家庭之前都是靠我男朋友挣钱养活,而且我现在才生了一个小孩,,这些年我男朋友也没有再犯过什么事。请大家帮帮忙,知道的回答一下会判什么刑,谢谢!我男朋友11年前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对方有一定过错)有谅解书,这些年我男朋友也没有再犯过什么事。

刑事辩护 2019-05-14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谅解书的获得必须以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否积极足额赔偿为获得的条件。如死亡必须要支付死亡赔偿金,如残疾必须要支付残疾赔偿金,如不能与民事赔偿等额赔偿,那也必须接近,否则很难获得家属和受害者的谅解,很难减刑。
  •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一)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96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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