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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如何处理承包土地

土地纠纷 2023-02-28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包合同所享有的权益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享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包合同所享有的权益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享受。如果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
    对于通过招标,拍卖等程序取得的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可以由他的继承人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包合同所享有的权益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享受。
    不过,如果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
    对于通过招标,拍卖等程序取得的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可以由他的继承人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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