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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购买平安车险,购买三者和不计免赔;年初造成人伤事故,出院后理赔。保险公司说赔付按商业保险比例,医药费报80%,材料费(钢板)报60%。这样的赔付比例是否合理?医院方面并没有用特效药、进口药等特殊材料。本人购买平安车险,购买三者和不计免赔;是否合理?医院方面并没有用特效药

交通事故 2019-02-08 0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判断你的陈述中的事实,对方也应该是机动车辆,如果是你全责的情况下,对方车辆和人身损害可以从你的交强险中得到赔付,超出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如果你投保商业的三者险,你的保险公司从该三者险范围内进行赔付,不过商业险赔付部分,保险公司可以向你追偿。你的损失可以从对方保险公司交强险范围内进行10%的赔付。
    你要准备对方车辆人的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你自己的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三者险的保单。
  • 商业保险的种类:
    1、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分类,可分为个人健康险和团体健康险。
    2、根据投保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投保时间长短还与投保人的数量结合构成团体短期险和团体长期险,同样与个人结合可构成个人短期险和个人长期险等。
    3、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a)疾病保险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定额补偿。
    b)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也称为医疗费用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
    c)失能保险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
    4、根据损失种类分类根据损失种类分类,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给付方式不同分类
    a)费用型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补偿其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b)津贴型保险(定额给付型保险)。津贴型保险是指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费用支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c)提供服务型产品。在此类产品的提供过程中,保险人直接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
    保险人根据一定标准来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诊所、医生),并将挑选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并有严格正式的操作规则以保证服务质量,经常复查医疗服务的使用状况,被保险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可享受经济上的优惠。
  • 保险公司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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