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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02年与当地的一农户调换了土地,但是当时并没有把承包合同书改过来,协议上写着如果哪方违约,要解除协议,则赔偿对方十万元。由于现在土地升值,对方反悔了,愿意支付十万元调换回去,请问是不是不管我们同不同意,只要他们支付了那十万元,合同就会自动终止呢?但是当时并没有把承包合同书改过来,只要他们支付了那十万元,合同就会自动终止呢?

综合法律 2019-03-05 14: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5、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 确定是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还是农村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主要的区别是,
    一、土地租赁权是债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
    二、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赁则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租赁,
    三、土地租赁一般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而土地承包则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 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的主要区别:  
    1、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的适用要件不同。合同解除较为复杂,既包括违约解除,也包括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解除,还包括协商解除对每种解除的损害赔偿各不相同,赔偿范围也不同。通常认为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要件有:  
    (1)有合同解除的行为;  
    (2)合同解除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  
    (3)合同解除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  而合同终止的损害赔偿存在的情形没有合同解除那么复杂,构成要件也相对简单,主要为:  
    (1)有合同终止的行为;  
    (2)合同终止给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害;  
    (3)损害与终止有因果关系。  
    2、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的损害赔偿在赔偿范围上不同。合同解除应当是溯及既往发生效力,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在损害、赔偿时,首先考虑恢复原状,即合同未履行的合同归于消灭。如合同已经履行,则双方应按照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的同样方法相互返还财产,同时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不需要或不能恢复的应补偿其代价。而合同终止主要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效力只能向将来消灭,合同终止后不适合恢复原状。因为这类合同的特点是履行不是一次完结,而是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地履行,如租赁合同、雇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对租赁后的东西不能恢复原状。  
    3、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存在的可能性大小不同。合同解除一般都存在损害赔偿问题,因为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结束前,而且往往是单方解除,不管是履行不能时的解除还是履行迟延时的解除都会使当事人双方利益失衡,存在一方受到损害的问题,所以合同解除产生损害赔偿的可能较大。而合同终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1条的规定,一般不会产生损害赔偿问题,合同终止往往是正常终结,合同之债消灭,不需要进行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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