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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兄弟一起建的,哥哥自己去办好了房产证并抵押贷款了,并无力偿还本金及利息。现在弟弟想要回自己的房子怎么办?哥哥自己去办好了房产证并抵押贷款了,并无力偿还本金及利息。现在弟弟想要回自己的房子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3-05 09: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表;
    2.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投资收益证明、在我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4. 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
    5. 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如果抵押房产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则土地使用权证应同时提供;房产所有人(包括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抵押房产如需评估,须提供评估报告原件;
    6.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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