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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3个月前发生工伤,腿上上有钢扳,在工伤保险已经报销后,康复期间发生了摔伤,不在工作时间闪又摔断了腿,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谢谢3个月前发生工伤,在工伤保险已经报销后,不在工作时间闪又摔断了腿,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保险纠纷 2019-03-07 00: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 报销如下:
    1、养老: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
    2、失业:离职后,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1一个月的失业金,最高可领三年。
    3、生育:从怀孕起至小孩儿出生,检查费、住院费等基本全额报销。(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单据)
    4、工伤:鉴定为工伤的,基本全额报销。
    5、医疗:祝愿可报销,有免报销额度。另外,每月按缴费基数的3%存入个人医疗卡。
    6、住房公积金:购房使用,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利率。
  • 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摔伤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
      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单位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一、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二、办理1---10及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办理1---4及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致残抚恤金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办理工亡职工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2、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证明;  
    3、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4、有供养亲属的,提供被供养亲属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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