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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二十多天??没结婚证 请问离婚退所有用的钱和彩礼吗

离婚 2019-01-15 11: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为《婚姻法解释
    (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关于彩礼问题的处理。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10条的规定,分为二种情况:一是没有形成婚姻关系的,彩礼应当返还;二是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可以不用返还,
  • 你好,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后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结婚彩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 没结婚证是就没办理结婚登记还是结婚证丢了,如果是前者就不需要办理离婚直接分手就可以了,如果是后者起诉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结婚证明才能立案。离婚时只有在三种情况下彩礼才退还: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
    二、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
    三、既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但是由于给付彩礼造成男方家庭绝对困难的。嫁妆如果是女方买的,则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男方应予以返还。看病由你娘家花的钱,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偿还。
  • 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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