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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都是残疾人,他父母双亡,我父母健在,我们离婚的话,孩子会判给谁,第一监护人不能扶养的情况下。他有姐妹我和他都是残疾人,我父母健在,我们离婚的话,孩子会判给谁,第一监护人不能扶养的情况下。

离婚 2019-01-22 17: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原则简单说就是:
    1、子女由父母抚养;
    2、父母离异或一方亡故,则由单亲(父或母)抚养;
    3、父母双亡则由近亲属或由一级政府组织(例如村委会)指定近亲属抚养;
    4、无近亲属则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建议阅读有关法律的全文及其司法解释,例如:《婚姻法》、《民法通则》、《收养法》等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正常人跟残疾人可以离婚。离婚和是否残疾无关吧,就好像他们之前结婚一样,孩子要看年纪,太小的判给母亲,大一些让孩子自己选择。不过另一方还是要支付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抚养费,直到成年为止。
    财产如果没有婚前公证过,那就平分。当然了,这还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收入多少以及身体状况酌情处理的。也可以更具双方自愿的原则来按双方的协议来分配。

  •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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