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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男方对女方和孩子不怎么关心,生完孩子后婆婆也是天天嫌弃,经常骂,男方也不帮忙说一句,生完孩子快一年都不主动给钱,最后快年底女方向男方两次讨要生活费,给了四千,女方先提出离婚,男方不肯,女方上诉离婚,两次开庭后法院判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现在男方不肯改孩子姓,又要女方退聘金,我想问:男方去上诉退聘金法院会判退百分之几给男方?(结婚到上诉时间有两年零一个月)男方上诉退聘金开庭上,法庭上女方能提出用抚养费抵吗?如果不能抵,法院判退聘金,可以先不退钱,女方去起诉用抚养费抵退聘金的可以吗?女方先提出离婚,女方上诉离婚,可以先不退钱,女方去起诉用抚养费抵退聘金的可以吗?

离婚 2019-04-16 1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的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或拒绝给付子女抚养费。 如果一方在有能力支付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而拒绝支付的,可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处理:
      
    (一)夫妻是协议离婚,对子女的抚养已达成协议的,如果现有一方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的一方可以先向当地社区、群众团体以及对方的单位组织反映情况,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如果对方执意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根据双方协议,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夫妻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的,如果一方拒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48条强制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如果对方不赔偿损失,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
    但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对对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便确定对方的身份。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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