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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辆电动汽车刮到车门上摔倒,造成一人死亡。交警指定的交通事故罪今年转到检察院。如果免除起诉,我想问一下驾照是否会被吊销。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3-08 1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然是吊销的。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按照交通法第90条规定,驾驶证必须要吊销。虽然检察院不起诉,但是驾驶证公安机关必须要吊销。只要在发生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都必须要吊销驾驶证。
  • 当然是吊销的。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按照交通法第90条规定,驾驶证必须要吊销。虽然检察院不起诉,但是驾驶证公安机关必须要吊销。只要在发生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都必须要吊销驾驶证。
  • 法律分析: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所以不会吊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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