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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结婚前,我有一个房产,然后结婚以后我把我的房产名字过户给了我对象名下。但是结婚几年以后我们经常吵架。去年离婚了,但是房子的名字没有改过来,现在这套房子,我还能再要回来吗?结婚前,我有一个房产,去年离婚了,但是房子的名字没有改过来,现在这套房子,我还能再要回来吗?

离婚 2019-03-06 0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 可以分割。 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第
    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
    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
    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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